那天,看十二姐寫文,她說:想花錢、愛花錢,能花錢、會花錢這是女人的四種不同的境界。一個人要走過許多冤枉路,才能成為一個會花錢的人。
非常認同,因為我就是個一路花了不少冤枉錢,才學會花錢的人。曾經,對待花錢,我采取一字訣:省。不管什么東西,只要能讓我省錢,管它品質優(yōu)劣,合適與否,又或者有沒有升值空間。
造成的后果就是:
去年買了一堆打折的過季貨,挨到合適的季節(jié),發(fā)現款式、顏色全都out了,穿了覺得丟人,扔又舍不得,平白無故占了家里一柜子的空間。
又或者為了劃算,在商場里看見日貨品大促銷,就想打了雞血一樣,不管不顧沖上去,買了一堆不知猴年馬月才能用上的東西,直到搬家,又要扔掉一大半。
為著省錢,連我媽見了我,都感慨一句:你怎么一件拿得出手的衣服都沒有。
這哪里是省啊,我覺得我簡直是花錢糟糕生活。
改變,是從遇到我老公開始。
和我截然相反,他是一個相當會花錢的人,對待金錢,他的秘訣不是省,而是每一分錢都要花到實處,創(chuàng)造出更好的生活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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