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信部曾明確表示:為強化網絡信息安全管理,互聯(lián)網行業(yè)健康有序發(fā)展,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準,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專線(含虛擬專用網絡VPN)等其他信道開展跨境經營活動。
事實上,中國對于“翻墻”這一現(xiàn)象并不是第一次進行監(jiān)管,
2014年 官方媒體對翻墻軟件發(fā)出警告
2015年 中國防火墻升級后打擊VPN 服務
2017年 工信部否認要運營商禁止個人VPN業(yè)務
其實對于使用者來說,如果只是瀏覽沒有不良信息的網頁,一般不會被追究責任;但如果是復制擴散有違法內容的帖子,一旦被查獲,必將逃脫不了法律的責任。
自從14年國家成立了網信辦以來,網絡監(jiān)管力度也加大了,估計未來涉嫌這些“翻墻”工具將很難存活。
5年獲利50余萬被判5年,太不值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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